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2010 82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是什么
1、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如下: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第二条色盲,不合格。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针对的是申请具有特定身体条件需求职位的考生。这类职位可能要求申请者在视力、听力、嗅觉、身体协调性等方面有特别要求。自通用标准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流程逐渐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了高素质公务员的选拔。
3、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视力的特殊标准主要涉及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首先,对于一般职位而言,如果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则体检不合格。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对国家安全机关的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4、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特别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简称《特殊标准》)。针对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的人民警察和特定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等部门,体检项目将依据《特殊标准》执行。
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
1、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如下: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
2、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如下: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不合格。纹身不合格。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3、公安、安全部门等职位的公务员,特别是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包括视力(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色觉(色盲色弱不合格)、皮肤病、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听力和嗅觉等,有严格限制。例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法医、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要求更高,色盲色弱可能影响这些职位的录用。
4、“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内容:特殊体检标准涵盖了多项内容,如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心电图、尿常规等。此外,还会针对公务员的职业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如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等。 严格性: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的严格性较高,各项指标的要求往往比常规体检更为严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适用于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例如公安民警、特警、森林公安、监狱狱警等。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体检要求,旨在确保公务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职位需求。以下是部分关键条款的概述: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除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外,一般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等专业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也不合格。
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特殊标准(试行)
1、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2、第十六条,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职位以下均为不合格: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色盲、色弱;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乙肝病原携带者;肢体功能障碍;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是什么?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如下: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第二条色盲,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针对的是申请具有特定身体条件需求职位的考生。这类职位可能要求申请者在视力、听力、嗅觉、身体协调性等方面有特别要求。自通用标准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流程逐渐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了高素质公务员的选拔。
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视力的特殊标准主要涉及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首先,对于一般职位而言,如果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则体检不合格。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对国家安全机关的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特别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简称《特殊标准》)。针对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的人民警察和特定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等部门,体检项目将依据《特殊标准》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2010 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